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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奇怪怪的《嫖经》

来源: 分类:幽默搞笑 查看:3次 时间:2024年11月05日

你看过最奇怪的书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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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嫖经》文字浅薄,俚俗粗鄙,作者不详,具体年代不详。大概率是明人作品,且至少成书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前。油腻中年常说的猥琐话“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”,就出自这本奇葩古籍《嫖经》。

原文是:妻不如妾,妾不如婢,婢不如妓,妓不如偷。

还有王婆为西门庆总结的,极品高富帅的标配:潘、驴、邓、小、闲貌如潘安,屌壮如驴,富比邓通,伏低做小(舔狗的文艺说法),有闲陪你。也出自《嫖经》。

特殊时期,汪曾祺创作的样板戏《沙家浜》,阿庆嫂经典唱段:来的都是客,全凭嘴一张。相逢开口笑,过后不思量。人一走,茶就凉

改编自这本书:来的都是客,全凭钱一袋;相逢开口笑,过后不思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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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嫖经》是明代男人的狎游指南,一百三十余章、一万多字,讲的就是青楼那点事儿。里面的文字,与当下抖音爆款视频的文案,如出一辙。开篇,直指色心的大白话:

男女虽异,爱欲则同;男贪女美,女慕男贤。客与妓,非居室之男女也,而情则同。女以色胜,男以俊俏伶俐胜,自相贪慕。鸨子创家,威逼佳人生巧计;撅丁爱钞,势摧妓子弄奸心。

男女有别,但欲望是一样的;男人贪恋女人美,女人喜爱男人“贤”。“贤”当然不是圣贤之意,翻译成简洁的文言文,就是高情商,会来事,懂女人心;其实就四个字:多给点钱。嫖客视烟花柳巷为战场,嫖娼,是与青楼女子斗智、斗勇、斗情商的反复多次博弈。


奇奇怪怪的《嫖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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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以过来人的身份,传授读者观察敌情、研判对手的方法:比如,关于青楼女子的工作档期:约以明朝,定知有客;问乎昨夜,绝对无人。弦外之音是什么呢?作者注解:首句恐失了主顾,次句防吃醋也。前半句是防止客户流失,后半句是预防客户吃醋。接着作者又说:玄子按:子弟家久惯烟花,勾栏寻芳亦已牢成,此间话语,若有言外之意,当熟络于心矣,认不得真,也掉不得心,恐成醋王八也。此二句于烟花界中,实具体而微,所谓战术者也,交手过招,明来暗去,妓之与客,或奇或正,总不过虚实之间,察虚实,辨奇正,则思过半矣,作者谆谆之意,不可不察。有博弈论的内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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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比泼妇“一哭二闹三上吊”,《嫖经》里女子对付嫖客的招式丰富且凌厉:走死哭嫁守抓打剪刺烧“剪”,用剪头发的方式威胁;“烧”,用香烙皮肤;“抓”,在嫖客脸上留下挠恨,让他家人一眼就能看见。作者对这些招式也做了“诚恳”的点评:

抓、打恶习也。剪、刺、烧似乎情真,然一时慷慨者有之。惟百折不回,才为真到底也。

相比那些开班教授小三如何上位,动辄收费几千上万的情感导师,这位作者堪称业界良心(虽然文字水平真不咋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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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是正经的。2004年,北京嘉德拍卖行,上拍了11件严氏萍庐旧藏书。其中明万历四十四年武林刊本《青楼韵语四卷》,18万起拍,46万成交,创下同时期版画类古籍最高价。《青楼韵语》一书,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:一部分是《嫖经》及其注释;另一部分是晋至明代以来妓女的诗、词、曲等韵语作品。这是现存的、录有《嫖经》内容的唯一书籍。

明清各种书目,基本都没有收录它。民国开始,藏书家提及的频次逐渐增加。比如周越然、郑振铎、黄裳诸,都说到过明刻本《青楼韵语》。大陆可见的明代《青楼韵语》,除了2004年私人藏家拍走的那件,共有四个刻本,悉数存于国家图书馆,但都是残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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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:

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》的规定: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,包括口淫、手淫、鸡奸等行为,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,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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